第一条、关于影片
影片名称:《相伴库里申科》 出品国家或地区:中国
导 演:沈东
主 演:戴娇倩、吴其江、徐箭、姜瑞佳、宋春丽、赵晓明、李幼斌、卢奇
类 型:抗战、剧情
发行方式:数字单发 发行版本:数字2D
语言版本:国语版
编码格式: JPEG2000 幕 幅:宽幅 片 长:92分钟
排 次 号:001102072015(均以售票系统公布为准)
硬盘技术联系人及电话:华龙
第二条、故事简介
影片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讲述了抗战时期12岁的谭小慧(戴娇倩饰演)在万州江边亲眼目睹母亲被炸死,也亲眼目睹了库里申科的飞机坠入江中,光荣牺牲。万州群众将库里申科葬到太白岩。50年代末,库里申科的墓地迁到万州的西山公园,库里申科的女儿伊娜前来祭拜。谭小慧主动向老园长请缨,成为了守陵员,她尽职尽责顾不上照顾家庭和年幼的孩子魏中华,还劝说丈夫魏喜旺放弃了住新房的机会,并说服儿子魏中华大学毕业后留在陵园为库里申科守墓。很多年后,伊娜再次来到万州,谭小慧的孙子魏子杰找到伊娜,伊娜答应了他以库里申科命名餐厅的请求,并前往陵园看望谭小慧,两人再次相见……
第三条、发行放映期限
本通知第一条确定的数字版影片(节目)(以下简称本片)在总合同约定的发行放映范围内的放映期限为:2015年08月14日(即本片首映日)至2015年09月20日(即本片落片日)。
第四条、最低票价:
A类城市最低票房为30元、B类城市最低票价为25元、C类城市最低票价为20元。
A类城市4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B类城市55个:成都、武汉、南京、重庆、杭州、天津、哈尔滨、沈阳、长春、长沙、南昌、郑州、昆明、福州、济南、西安、贵阳、合肥、南宁、海口、银川、太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石家庄、宁波、青岛、常州、苏州、无锡、东莞、大连、佛山、温州、洛阳、厦门、珠海、中山、惠州、扬州、包头、徐州、湛江、金华、绍兴、南通、泉州、兰州、嘉兴、江门、株洲、台州、盐城、德阳、肇庆
C类城市:除A、B类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及地区
第五条、票务管理
1、严禁结构票价和任何形式的搭售行为。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服务的互动营销活动,须向观众明确公示影片本身票价。电影票上标注的价格,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所得票款全部参与票房分账。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价格与观众所支付的票款必须一致。
2、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
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的互动营销活动,影院须向观众公示影片本身票价,并按公示票价出售电影票。即影院出售电影票的票价只是影片本身票价,该票价不包括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观众在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中享有所购买影片票价的充分知情权,影院不能在未明确影片本身票价的情况下强行搭售或捆绑销售其他商品。
3、影院票务经营行为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院线、影院应如实提供影片票房,不得少报或虚报。
(2)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标注价格必须与观众实际支付的票款一致,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影院按出售电影票实际票面价格计算影片票房。影院不得以低于最低票价的价格推销电影票。
(3)所售电影票必须标明影院名称、影片片名、放映时间、票价、影厅名称、座位号等必要信息,并经电脑打印。
(4)影院不得向观众出售非正规电影票,包括手工票、经手工涂改后的电脑票及票面必要信息打印不完整的电脑票。
(5)影院不得出售电影票面上片名和观众所看影片片名不符的电影票。
(6)影院不得更改电脑售票系统中有关影片票房统计的相关功能和信息。
(7)影院不得使用“双系统”经营,即电脑售票系统和影片票房上报系统必须是同一个系统。
(8)未经许可,不得在非影院注册地点放映影片。
(9)未经许可,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外放映影片。
(10)其他国家或行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