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 关于影片
影片名称:《闯堂兔2疯狂马戏团》 出品国家或地区:中国
导演:曾宪林
影片类型:动画 发行版本:数字2D(JPEG2K)、3D
发行方式:数字单发 声音制式:5.1
编码格式:JPEG2K 语 别:国语
幕 幅: 1:1.85 片 长:88分钟
影片排次号:001106322014(2D版)、001206322014(3D版)
第二条、内容简介
平静祥和的闯堂镇里,一场精彩绝伦的马戏表演刚刚上演。不料,从天而降的一只兔子却砸了场子。这只兔子就是闯堂兔堂堂。堂堂本想和马戏团的小丑珊瑚解释一下自己并非有意破坏,不料小丑却要抓走兔弟弟作为惩戒。在这危险关头,堂堂的死对头菜刀狗及时出现,救下了兔弟弟,一场闹剧就此收场。而菜刀在和小丑珊瑚的打斗中隐约发现了她的秘密,为了一探究竟,菜刀决定深入马戏团。在马戏团的地下,一个疯狂的阴谋渐渐被菜刀狗揭开,另一方面,堂堂和伙伴们却在欣赏着精彩的马戏表演,丝毫没有发现疯狂的危机即将来临。
疯狂马戏团里到底隐藏了什么样的疯狂阴谋?菜刀狗能否将消息传出?堂堂和他的伙伴们又怎样迎来一场疯狂的战斗?
第三条、发行放映期限
本通知第一条确定的数字版影片(节目)(以下简称本片)在总合同约定的发行放映范围内的放映期限为:2015年01月01日(即本片首映日)至2015年01月31日(即本片落片日)。
第四条、票价规定
A、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最低票价:30元(3D)、25元(2D)。
B、其它地区、最低票价:25元(3D)、20元(2D)。
第五条、票务管理
1、严禁结构票价和任何形式的搭售行为。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服务的互动营销活动,须向观众明确公示影片本身票价。电影票上标注的价格,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所得票款全部参与票房分账。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价格与观众所支付的票款必须一致。
2、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
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的互动营销活动,影院须向观众公示影片本身票价,并按公示票价出售电影票。即影院出售电影票的票价只是影片本身票价,该票价不包括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观众在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中享有所购买影片票价的充分知情权,影院不能在未明确影片本身票价的情况下强行搭售或捆绑销售其他商品。
3、影院票务经营行为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院线、影院应如实提供影片票房,不得少报或虚报。
(2)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标注价格必须与观众实际支付的票款一致,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影院按出售电影票实际票面价格计算影片票房。影院不得以低于最低票价的价格推销电影票。
(3)所售电影票必须标明影院名称、影片片名、放映时间、票价、影厅名称、座位号等必要信息,并经电脑打印。
(4)影院不得向观众出售非正规电影票,包括手工票、经手工涂改后的电脑票及票面必要信息打印不完整的电脑票。
(5)影院不得出售电影票面上片名和观众所看影片片名不符的电影票。
(6)影院不得更改电脑售票系统中有关影片票房统计的相关功能和信息。
(7)影院不得使用“双系统”经营,即电脑售票系统和影片票房上报系统必须是同一个系统。
(8)未经许可,不得在非影院注册地点放映影片。
(9)未经许可,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外放映影片。
(10)其他国家或行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