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关于影片
影片名称:《张振讲故事之鬼迷心窍》 出品国家或地区:中国
导 演:徐正超
主 演:张翰、张俪、李心艾、张皓然、朱晓辉、孔维、范植伟
类 型:悬疑、惊悚
发行方式:数字单发 发行版本:数字2D
语言版本:国语版
编码格式:JPEG2000 幕 幅:宽 幅 片 长:87分钟
排 次 号:001103302015(均以售票系统公布为准)
硬盘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杨珊珊 联系电话:13811936525
第二条、故事简介
《张震讲故事》系列大电影改编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风靡全国高校的著名有声恐怖故事集“张震讲鬼故事”。影片 《张振讲故事之鬼迷心窍》是系列电影的第一部。影片由国内人气偶像张翰、气质女星张俪、文艺“腹黑男”张皓然等联袂出演一出关于忠贞、背叛、复仇的戏码,考验人性、悬疑烧脑。
第三条、发行放映期限
2015年7月2日22:00(即本片首映日)至2015年8月2日(即本片落片日)。
第四条、最低票价:
一线城市30元;二线城市25元;三线及以下城市20元(其中一线城市 4 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线城市39 个:成都、武汉、南京、重庆、杭州、天津、哈尔滨、沈阳、长春、 长沙、南昌、郑州、昆明、福州、济南、西安、兰州、贵阳、合肥、南宁、海口、 银川、太原、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石家庄、宁波、青岛、常州、苏州、无锡、 东莞、大连、佛山、温州、洛阳、厦门、珠海、包头;三线及以下城市即是除一线、二线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及地区)
第五条、票务管理
1、严禁结构票价和任何形式的搭售行为。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服务的互动营销活动,须向观众明确公示影片本身票价。电影票上标注的价格,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所得票款全部参与票房分账。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价格与观众所支付的票款必须一致。
2、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
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的互动营销活动,影院须向观众公示影片本身票价,并按公示票价出售电影票。即影院出售电影票的票价只是影片本身票价,该票价不包括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观众在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中享有所购买影片票价的充分知情权,影院不能在未明确影片本身票价的情况下强行搭售或捆绑销售其他商品。
3、影院票务经营行为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院线、影院应如实提供影片票房,不得少报或虚报。
(2)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标注价格必须与观众实际支付的票款一致,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影院按出售电影票实际票面价格计算影片票房。影院不得以低于最低票价的价格推销电影票。
(3)所售电影票必须标明影院名称、影片片名、放映时间、票价、影厅名称、座位号等必要信息,并经电脑打印。
(4)影院不得向观众出售非正规电影票,包括手工票、经手工涂改后的电脑票及票面必要信息打印不完整的电脑票。
(5)影院不得出售电影票面上片名和观众所看影片片名不符的电影票。
(6)影院不得更改电脑售票系统中有关影片票房统计的相关功能和信息。
(7)影院不得使用“双系统”经营,即电脑售票系统和影片票房上报系统必须是同一个系统。
(8)未经许可,不得在非影院注册地点放映影片。
(9)未经许可,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外放映影片。
(10)其他国家或行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