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关于影片
影片名称:《奥拉星:进击圣殿》
出品国家或地区:中国
影片类型:动画片
发行版本:数字2D(国语)、数字3D(国语、粤语)
发行方式: 数字单发
编码格式:JPEG2000
语 别:国语、粤语
幕 幅:1:2.35
片 长:92分钟
影片排次号:001103912015(普通)
001203912015(普通立体)
(3D厅同时开放2D密钥)
硬盘技术联络人: 李 扬 手机:13910410896
徐亚辉 手机:18910309751
第二条、内容简介
大电影以儿童页游《奥拉星》的世界观为故事背景,塑造了全新的电影主角和故事情节。
主角东皇太一是上古神殿的守护者,当上古神殿遭遇入侵时,临危受命带着“天道无极”逃往奥拉星,遭遇重创之后失去记忆,变为萌态亚比,被奥拉星人“兰丁”收留,取名“太二”。
太二逐渐适应了奥拉星的生活并认识一些小伙伴,他们发现黑暗势力的阴谋,努力守护奥拉星,过程中,太二也开始恢复记忆,肩负起光复神殿的艰巨使命。
第三条、发行放映期限
本通知第一条确定的数字版影片(节目)(以下简称本片)在总合同约定的发行放映范围内的放映期限为: 2015年7月23日(即本片首映日)至2015年8月23日(即本片落片日)。
第四条、票价规定
1)根据全国各城市票价特征将城市分为三类
A类城市4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含学生票、团体票)
B类城市为除北上广深外,其他直辖市及省会城市:成都、武汉、南京、重庆、杭州、天津、哈尔滨、沈阳、长春、长沙、南昌、郑州、昆明、福州、济南、西安、兰州、贵阳、合肥、南宁、海口、银川、太原、呼和浩特、石家庄等(含学生票、团体票)
C类城市:除A、B类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及地区(含学生票、团体票)
影片《奥拉星:进击圣殿》各类城市3D最低票价分别为A类城市35元、B类城市30元、C类城市25元。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2D/3D统一最低票价为20元。
影片《奥拉星:进击圣殿》各类城市2D最低票价分别为A类城市30元、B类城市25元、C类城市20元。
第五条、票务管理
1、严禁结构票价和任何形式的搭售行为。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服务的互动营销活动,须向观众明确公示影片本身票价。电影票上标注的价格,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所得票款全部参与票房分账。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价格与观众所支付的票款必须一致。
2、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
影院开展影片与其他商品的互动营销活动,影院须向观众公示影片本身票价,并按公示票价出售电影票。即影院出售电影票的票价只是影片本身票价,该票价不包括任何其他商品的价格。观众在影片与其他商品互动营销活动中享有所购买影片票价的充分知情权,影院不能在未明确影片本身票价的情况下强行搭售或捆绑销售其他商品。
3、影院票务经营行为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院线、影院应如实提供影片票房,不得少报或虚报。
(2)观众在影院内购买的电影票票面标注价格必须与观众实际支付的票款一致,不得包括卖品及其他附加费用。影院按出售电影票实际票面价格计算影片票房。影院不得以低于最低票价的价格推销电影票。
(3)所售电影票必须标明影院名称、影片片名、放映时间、票价、影厅名称、座位号等必要信息,并经电脑打印。
(4)影院不得向观众出售非正规电影票,包括手工票、经手工涂改后的电脑票及票面必要信息打印不完整的电脑票。
(5)影院不得出售电影票面上片名和观众所看影片片名不符的电影票。
(6)影院不得更改电脑售票系统中有关影片票房统计的相关功能和信息。
(7)影院不得使用“双系统”经营,即电脑售票系统和影片票房上报系统必须是同一个系统。
(8)未经许可,不得在非影院注册地点放映影片。
(9)未经许可,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外放映影片。
(10)其他国家或行业规定。